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文明办〔2015〕28号)精神和《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豫办〔2015〕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评选推荐工作和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任务,坚持务实创建、为民创建的工作理念,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积极营造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文明河南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打造“文明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实现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建设和加快商丘跨越崛起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社区评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1.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连续两届(含届满当年)的省级文明单位,且被列入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培养对象的;
2.省级文明单位
(1)保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一年以上,且被列入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培养对象的;
(2)去年和今年届满的省级文明单位,且被列入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培养对象的。
3.省级文明社区
曾经获得过省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的社区或在届的市级文明社区;
申报前12个月内,凡发生有《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情形之一的: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②3人(含3人)以上干部职工发生刑事案件,③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食品安全事故,④单位干部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得作为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及共同创建单位、省级文明社区推荐对象。没有完成“六城”联创分解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届满的省级文明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推荐条件
评选推荐的单位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氛围浓厚,文化生活丰富;管理科学民主,职工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三)推荐名额
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要发挥“示范性、带动性、辐射性”的要求和公平公正原则,市文明办参照省文明办名额分配原则,结合行政区划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在严格按照省文明办《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见附件2)基础上,原则按照“新的新办法、老的老办法”(2013、2014、2015年度创建档案资料和实地考核评分分别按商文明办〔2013〕45号、商文明办〔2014〕58号、商文明办〔2015〕51号文件创建档案资料和考核评分表进行打分)组织实施今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及其共同创建单位的考评。
(五)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8月28日前,各县(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当地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市直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市直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由市直文明办汇总后报市文明办备案。
2.资格认定。各县(区)、市直文明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根据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评选条件,对申报单位认真进行资格认定,符合条件的列入推荐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推荐。
3.搞好联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其同创单位分别提交所在地“六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系统和环保、安全生产、卫计、公安交警、旅游、发改委等部门审查把关,充分征求意见。“六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重点审查申报单位创城任务完成情况;纪检监察重点提供申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情况;检察、法院重点提供申报单位干部职工发生刑事案件情况;安全生产重点提供申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卫计部门重点提供申报单位干部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提供申报单位遵守交通法规率情况;旅游部门重点提供申报单位干部职工文明旅游行为记录情况;发改委重点提供申报单位及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情况。
4.推荐上报。上述工作完成后,各县(区)、市直文明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在市文明办分配推荐名额以内,将推荐报告以当地文明委文件形式上报市文明办。推荐报告须由文明委主任签名。超分配名额推荐的不予受理。
5.组织考评。除社会评议部分外,省文明办委托各地文明办按照省文明办《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组织对本辖区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和知识测验。知识测验采取统一时间(时间另行通知)、统一考场、统一试卷、集中测验的办法进行。社会评议由省文明办按照《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推荐的省级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及同创单位社会评议分数低于6分的,省文明办将取消其省级文明单位评选资格,空出名额由省文明办收回,不再递补。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由省文明办统一组织考评。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及其同创单位的推荐,市文明办将按照在届复查和省级文明单位考评成绩进行择优推荐。如在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考评中主创、同创单位有一个单位没有通过,属今年年底届满的省级文明单位,可列入省级文明单位候选单位,不占用今年分配的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名额;属在届的省级文明单位,仍列入当年省级文明单位。空出的标兵单位名额不再递补。
省级文明社区原则上每个省辖市各推荐2个,由省文明办组织考评,最终在各地推荐的社区中评选出20个省级文明社区。梁园区、睢阳区要严格对照《2015年度河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见附件4)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择优推荐。
省级文明单位考评时间统一安排在9月进行。
6.媒体公示。考评结束后,在市主要媒体上对推荐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推荐名单经市文明委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市文明委名义形成推荐报告,于10月中旬报省文明办。
7.随机抽查。省文明办于10月下旬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推荐上报的省级文明单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发现主创、同创单位中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不再递补推荐指标。同时,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社会评议,对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及其同创单位、省级文明社区进行实地考评。
8.命名表彰。11月,省文明办对各地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省文明委研究确定拟命名的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含文明社区)名单,呈送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
(五)注意事项
1.不具备单独创建条件的二级机构,可以与上级主管单位共同创建。(1)同创单位与主创单位必须具有直属上下级关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楼或同院办公的二级机构,编制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含50人);不同楼或不同院办公的二级机构,编制人数不得超过30人(含30人)。申报时必须提供单位机构编制文件复印件和主创、同创单位机构代码复印件。(2)今年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的,其同创单位如不符合共同创建条件,可申报单独创建并占用有关分配名额。经考核确认符合有关评选推荐条件,但因名额有限未被命名的,可享受所申报层级的下一级文明单位待遇。(3)同创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参与创建,有参与主创单位创建工作及自身开展创建活动的档案资料。
2.推荐省级文明单位要注意行业和层次分布,重点向中央、省驻当地办事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倾斜,党政机关要从严掌握。
3.申报单位要注重做好常态化创建工作,不准搞突击应付检查,不准弄虚作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要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严禁在宾馆、培训中心等地举办脱产培训班,一经发现,即取消今年省级文明单位参评资格。
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
(一)复查对象
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豫文〔2011〕225号、豫文〔2012〕131号、豫文〔2014〕29号和豫文〔2015〕82号)。被撤销和自行消失的单位除外。
(二)复查内容
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按照省文明办《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测评体系》(见附件3)要求进行。
(三)复查程序
(1)自查申报。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对照《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和省文明办《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测评体系》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别向当地文明办提交复查申请。
(2)搞好联审。对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及其同创单位分别提交所在地“六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系统和环保、安全生产、卫计、公安交警、旅游、发改委等部门审查把关,充分征求意见。没有完成“六城”联创分解任务的省级文明单位及其同创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建议省文明委撤消其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经纪检监察部门确认,被复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与现工作单位没有关系的,不追究现工作单位责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原工作单位,追究原工作单位责任。
(3)复查办法。由市文明办按照《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测评体系》进行年度复查,主要查看被复查单位(含共同创建单位)2014年8月以来的创建工作情况。复查合格的省级文明单位及其同创单位,成绩按15%的比例计入各自下届考评成绩。省级文明单位的复查考核实行百分制,主创、同创单位复查得分有一方不满70分的,按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实行淘汰,一并取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复查得分有一方不满80分的,按创建工作滑坡一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期间不再享受省级文明单位待遇,可享受下一级文明单位待遇。对主创、同创单位发生有《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情形之一的,一并给予撤销处理。取消和撤销的主创单位名额,按照“撤一补一”原则予以递补。凡发现有符合撤销条件隐瞒不报的或在复查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市文明办直接报省文明办给予撤销处理,增加推荐名额由市文明办统一调剂使用。有限期整改、撤销情况的要及时书面通知被限期整改、撤销单位。
(4)上报备案。认真做好今年机构变动省级文明单位资格认定工作,各县(区)、市直文明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对更名、合并、消失、限期整改、取消和撤销的省级文明单位要认真核实上报,单独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6日前报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认定后报省文明办备案。省文明办于10月下旬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届省级文明单位按不低于5%的进行抽查,发现主创、同创单位中有不符合条件的,一并取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不再递补推荐名额。
(5)复查时间。全市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复查时间集中在9月份进行,具体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市直文明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做好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和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评选推荐和复查工作作为打造“文明河南”和创建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2.务实创建,为民创建。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河南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贯穿于评选推荐全过程,形成积极工作导向。评选推荐和复查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
3.差额考评,确保质量。评选推荐和复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考评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明工作纪律,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公开公平公正。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工作业绩突出、创建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评选出来。为确保创建质量,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实行差额考评,综合成绩(除社会评议外)全市排名后5名和社会评议低于6分的给予淘汰。
4.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区)、市直文明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单位的创建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使评选推荐和复查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
5.报送推荐报告、联审材料。各县(区)、市直文明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务必于2015年9月6日前将推荐报告、复查报告、联审材料上报市文明办创建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1911房间,电话:3289663)。
附:2.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3.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测评体系
4.2015年度河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
商丘市文明委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附件2
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满分100分)
一、省级文明单位社会评议表(10分)
评议说明:按照评议项目,对评议内容按“优、良、中、差”四个等效和相应分值进行评议打岔,在“得分”栏中标明所得分数。该评议表满分为10分。须严格在限定分值打分,否则无效。空白表视为弃权。
序号 |
评议 项目 |
评议内容 |
等次和分值 |
得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1 |
领导 班子 |
坚强有力,奋发有为,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
2分 |
1.5分 |
1分 |
0.5分 |
|
2 |
业务 实绩 |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科学决策;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工作效率高,业务水平领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或业务综合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
2分 |
1.5分 |
1分 |
0.5分 |
|
3 |
行业 服务 |
自学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规范公开,服务群众细致周到,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督,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 |
2分 |
1.5分 |
1分 |
0.5分 |
|
4 |
创建 工作 |
积极开展文明有礼、志愿服务、文明行业创建、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节俭养德、文明单位结对帮扶等创建活动,实现了常态化创建,工作成交显著。 |
2分 |
1.5分 |
1分 |
0.5分 |
|
5 |
环境 面貌 |
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写无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内外环境美观宜人、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单位文明祥和,秩序井然。 |
2分 |
1.5分 |
1分 |
0.5分 |
|
备注:社会评议工作由省文明办统一组织实施。参加社会评议人员数量:同级文明委成员单位代表(20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30人),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代表和先进人物代表(20人),群众代表(15人),各级在届文明单位代表(15人),共100人左右。
二、创建档案资料和实地考核评分表(80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得分 |
1、组织领导情况(6 分) |
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2 分) ②领导班子每年至少2 次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 分) ③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职责分工;(1 分) ④建立有创建工作台帐,有创建活动简报(每月至少1 期)。 (2 分) |
①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②③④查阅档案资料 |
|
2、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情况(5 分) |
①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专题,每年组织2 次以上学习;(2 分) ②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2 分) ③开展职工阅读活动,有推荐书目、有交流活动、有活动记录。(1 分) |
①②查阅档案资 料③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 |
|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情况(5 分) |
①开展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浓厚的文化氛围;(1 分) ②围绕“三个倡导”24 个字开展有主题实践活动;(2 分) ③结合单位实际,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激励机制。 (2 分) |
①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②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③查阅档案资料 |
|
4、道德建设情况(5 分) |
①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并进行公布;(2 分) ②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河南建设举办道德讲堂 或文化讲堂6 次以上。(3 分) |
①查阅档案资料、文字、图片,实地考察②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 |
|
5、法治建设情况(4 分) |
①围绕依法治省战略部署组织开展职工普法教育和法律援 助志愿服务;(2 分) ②开展学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1 分) ③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有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1 分) |
①查阅文字、图片等档案资料②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③查阅档案资料 |
|
6、诚信建设情况(4 分) |
①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1 分) ②开展有行业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1 分) ③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有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措施; (1 分) ④单位和个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1 分) |
①②③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④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
|
7、服务型机关( 单位) 建设情况(4 分) |
①有服务承诺并在明显位置公示;(1 分) ②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主题活动;(2 分) ③无冷硬横推现象发生。(1 分) |
①实地考察②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实地暗访 |
|
8、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情况(4 分) |
①有职工文明守则或文明行为规范;(1 分) ②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1 分) ③有“做文明人、办文明事”、遵德守礼的文化氛围;(1 分) ④职工无不文明言行举止现象发生。(1 分) |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③实地考察④实地暗访 |
|
9、开展文明行业(系统)创建情况(4 分) |
①有创建活动方案;(1 分) ②有具体考评办法;(1 分) ③开展有行业(系统)特色的创评活动。(2 分) |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③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 |
|
10、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8 分) |
①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干部职工总数的90%以上;(3 分) ②建立有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制定有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计划;(2分) ③每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 次以上。(3分) |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③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 |
|
11、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行动情况(6 分) |
①开展有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 (3 分) ②有文明用餐的具体规定,设置有文明用餐提示牌;(1 分) ③单位干部职工无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车辆遵守交通法规率达到95%以上。(2 分) |
①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②实地考察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
|
12、文明上网行动情况(5 分) |
①有职工文明上网的制度和规范要求;(1 分) ②有3-5 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经常开展活动; (2 分) ③开办有传播正能量的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并正常运转。(2 分) |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③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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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情况(4 分) |
①每年开展文明单位帮扶活动2 次以上,有帮扶内容、有帮扶实效;(2 分) ②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助残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2 分) |
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 |
|
14、文化体育活动情况(4 分) |
①有能够满足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定期组织文化体育活动;(2 分) ②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2 分) |
①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②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 |
|
15、业务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4 分) |
①业务工作在本行业、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工作实绩显著;(2 分) ②有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2 分) |
①查看奖项②查阅档案资料 |
|
16、内外环境面貌(8 分) |
①干净: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2 分) ②整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2 分) ③美观:内外环境美观宜人、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2 分) ④有序:单位文明祥和,秩序井然。(2 分) |
实地考察 |
|
备注:查阅资料为2013 年以来的创建档案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原始件,组织开展的创建活动要求图文并茂,做到有文字材料、有图片、有录像资料,相互印证。
三、日常学习情况知识测验(10 分)
1、知识测验办法:知识测验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场、统一试卷、集中测验的办法,由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申报单位50 人以上抽取20 人参加测验,50 人(含50 人)以下的抽取10 人参加测验,其中班子成员1 人,中层人员占20%。知识测验时间、地点、方法另行通知。参加知识测验人员采取交叉座次办法进行测验。参加知识测验人员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各地要按照单位干部职工花名册、工作证、身份证三统一的要求对参加知识测验人员进行查验。
2、知识测验内容: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主要内容;③党的十
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
主要内容;④河南省情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⑤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河南建设的主要内容;⑥文明礼仪基本
知识;⑦时事政治。
3、知识测验试题:知识测验试题一个月前已在河南文明网和商丘文明网公开发布。知识测验试卷由省文明办组织专家命题组卷。
附件3
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测评体系
(100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得分 |
1、组织领导 情况(8 分) |
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2 分) ②领导班子每年至少2 次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 分) ③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职责分工;(2 分) ④建立有创建工作台帐,有创建活动简报(每月至少1期)。(2 分) |
①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②③④查阅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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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习型机 关(单位) 建设情况 (6 分) |
①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专题,每年组织2 次以上学习;(2 分) ②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2 分) ③开展职工阅读活动,有推荐书目、有交流活动、有活动记录。(2 分) |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③ 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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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 观建设情况 (6 分) |
①开展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浓厚的文化氛围;(2 分) ②围绕“三个倡导”24 个字开展有主题实践活动;(2 分) ③结合单位实际,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激励机 制。(2 分) |
①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②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③查阅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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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道德建设 情况(6 分) |
①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并进行公布;(3 分) ②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河南建设举办道德讲 堂或文化讲堂6 次以上。(3 分) |
① 查阅档案资料、文字、图片,实地考察② 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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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治建设 情况(6 分) |
①围绕依法治省战略部署组织开展职工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2 分) ②开展学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2 分) ③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有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2 分) |
①查阅文字、图片等档案资料②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③查阅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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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诚信建设 情况(6 分) |
①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 分) ②开展有行业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2 分) ③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有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措施;(1 分) ④单位和个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1 分) |
① ② ③ 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 资料④征求有关部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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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型机 关(单位)建 设情况(6 分) |
①有服务承诺并在明显位置公示;(2 分) ②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主题活动;(2 分) ③无冷硬横推现象发生。(2 分) |
①实地考察②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实地暗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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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明有礼 培育活动情 况(5 分) |
①有职工文明守则或文明行为规范;(1 分) ②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1 分) ③有“做文明人、办文明事”、遵德守礼的文化氛围;(2 分) ④职工无不文明言行举止现象发生。(1 分) |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③实地考察④实地暗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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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展文明 行业(系统) 创建情况 (5 分) |
①有创建活动方案;(1 分) ②有具体考评办法;(2 分) ③开展有行业(系统)特色的创评活动。(2 分) |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③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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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雷锋 志愿服务活 动情况 (8 分) |
①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干部职工总数的90%以上;(3 分) ②建立有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制定有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计划;(2分) ③每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 次以上。(3分) |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③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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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文明旅 游、文明餐 桌、文明交 通行动情况 (7 分) |
①开展有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4 分) ②有文明用餐的具体规定,设置有文明用餐提示牌; (1 分) ③单位干部职工无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车辆遵守交通法规率达到95%以上。(2 分) |
①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②实地考察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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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文明上 网行动情况 (5 分) |
①有职工文明上网的制度和规范要求;(1 分) ②有3-5 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经常开展活动;(2 分) ③开办有传播正能量的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并正常运转。(2 分) |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③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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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明单 位结对帮扶 情况(6 分) |
①每年开展文明单位帮扶活动2 次以上,有帮扶内容、有帮扶实效;(3 分) ②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助残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3 分) |
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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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文化体 育活动情况 (5 分) |
①有能够满足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定期组织文化体育活动;(2 分) ②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3 分) |
①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②查阅文字、图片或录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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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业务工 作和规章制 度建设情况 (5 分) |
①业务工作在本行业、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工作实绩显著;(3 分) ②有生产经营管制度、安全防范制度。(2 分) |
①查看奖项②查阅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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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内外环 境面貌 (10 分) |
①干净: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2 分) ②整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2 分) ③美观:内外环境美观宜人、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3 分) ④有序:单位文明祥和,秩序井然。(3 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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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查阅资料为2014 年8 月以来的创建档案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原始件,组织开展的
创建活动要求图文并茂,做到有文字材料、有图片、有录像资料,相互印证。
附件4
2015 年度河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
(满分100 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得分 |
社区组织 建设及服 务机构建 设 (35 分) |
1、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健全,居民委员会经民主选举产生,人员、场所、经费保障有力,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每百户20 平方米,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切实履行社区管理服务责任。(5 分) |
实地察看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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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有社区服务中心和“一站式”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300 平方米,便民服务项目公开,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劳动保障、家政服务、民政优抚、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服务。(5 分) |
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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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区物业管理体系健全,居民急需的供水、供电、供气、房屋修缮和抢救危重病人等能够做到随叫随到,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90%。(3 分) |
民意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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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有社区警务室和治安联防队伍,社区民警k8凯发的联系方式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群防群治组织网络、人防、技防到位。(3 分) |
实地察看 民意测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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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有社区民调委员会和接待室,建立调解工作台帐,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调查,公平调解。(2 分) |
实地察看 民意测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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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有居民健康档案,免费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日常保健、慢性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服务。(3 分) |
审阅资料 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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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留守老人、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以及贫困老人提供安全守护、餐饮配送、医疗保健、心理慰藉、日间照料等服务。(4 分) |
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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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设施完善,有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图书阅览室和健身场所及器材,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5 分) |
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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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精神 文明创建 活动及成效(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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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学习计划、学习资料、学习制度,每年组织基层党员群众开展2 次以上学习教育活动。(5 分) |
审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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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市民学校、公益广告等开展长期的宣传教育活动。(5 分) |
实地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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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普及“三个倡导”24 个字,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社区居民对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能够做到熟悉掌握、自觉践行。(5 分) |
实地察看 民意测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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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有市民公约、市民文明守则宣传栏和善行义举榜,有社区道德讲堂并每年组织4 次以上活动。(6 分) |
实地察看 审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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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大力弘扬勤俭、孝敬、友善等传统美德,传承好家风好家训,评选表彰文明家庭、文明楼栋和好媳妇、好公婆等先进典型。(5 分) |
审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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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依托服务大厅等场所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成立有志愿者队伍,并在“商丘市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长期开展“邻里守望”、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6 分) |
实地察看 民意测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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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未成年人学习活动场所、心理咨询室,有专兼职辅导教师和心理咨询师。(4 分) |
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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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重视社区宣传阵地建设,有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普法教育、健康教育、防灾减灾等宣传栏。(4 分) |
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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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 环境、公 共管理、 公共秩序 (20 分) |
17、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有清扫保洁员队伍,环卫设施齐全完好,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公共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以内。(5 分) |
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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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社区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地分布合理;社区内单位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无环境污染事故。(5 分) |
实地察看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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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3 分) |
实地察看 民意测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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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社区内无重大刑事、治安、安全案件,无黑恶势力团伙,无迷信邪教活动,无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和制贩淫秽物品现象。(4 分) |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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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管理,房屋出租管理到位,暂住人口登记详细准确。(3 分) |
审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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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指标 (5 分) |
22、社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每项加1 分,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每项加0.5 分,加满为止。(5 分) |
审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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