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工作会议,是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5年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市国税局、市运管局、市农机局3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他们的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他们的经验很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各级文明单位在创建工作中都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由于时间关系不能一一发言,会上印发了创建文明单位经验交流材料汇编,希望大家认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虚心学习领会,从而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下面,就做好今年的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4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简要回顾
2014年以来,我市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工作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容,创新创建载体,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文明单位7个,全国文明村镇5个;省级文明单位201个,省级文明社区4个,省级文明村镇9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17个,市级文明单位153个,市级文明村镇47个,市级文明社区(小区)17个,市级文明服务示范窗口19个。通过创建活动,各级文明单位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推动商丘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思想道德建设取得了新成果。各级文明单位坚持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首位,广泛开展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市公路局通过评选商丘“公路好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设“道德讲堂”和加强公路文化建设,着力提升职工道德修养。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涌现出了一大批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如爱岗敬业道德模范黄修起、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张维峰,河南好人、中国好人榜候选人张晓华等。这些道德模范的产生,充分反映了我市各行各业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优秀成果。二是业务水平实现了新提高。各级文明单位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紧密配合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开展各项业务竞赛和创建活动。市国税局加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建设,推动了国税事业的全面发展。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文明建设与k8凯发的文化相结合,与文明经营相结合,与养成教育相结合,努力打造文明品牌企业,为促进商丘市经济发展和文明城市创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三是管理水平跃上了新台阶。许多行业和“窗口”单位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机关效能得到提高,文化建设得到增强,行业作风得到了改进,管理水平跃上了新的台阶。市工商局通过扎实推进文明行业建设,精心打造“诚信工商”服务品牌,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新提高和工商事业的大发展。市地税局深入践行“笃学、精业、厚德、包容”的商丘地税精神,将文明创建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四是奉献社会、服务群众的渠道得到了新拓展。各级文明单位以结对帮扶和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美丽商丘建设,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市住建局、财政局、司法局、国土局相继帮助帮扶村制定《精神文明创建实施方案》和《村规民约》,落实“九个一工程”建设任务,为帮扶村捐助垃圾箱、科技书籍、体育器材等物品及慰问金,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市检察院、地税局、国税局、移动公司等单位依托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组织开展了“四关爱”、服务重大节会、捐资助学助残、爱心妈妈、无偿献血、恒爱行动、慰问驻军等一系列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奉献一片爱心。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踊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资助贫困学生、救助下岗职工、参加城市环境治理、义务绿化等公益事业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为商丘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履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服务文明城市和文明河南建设
2014年我市各级文明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充分展示了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一是在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河南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创建,支持创建。如市公路局、地税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公安局、烟草局、人防办、住建局等单位在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河南建设宣传上,出钱出力出策划,营造了浓厚氛围。二是在文明河南建设迎检验收中表现突出,牵头作用发挥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作为文明河南建设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作为“六文明”行动牵头单位和具体实施单位,充分发挥文明单位主力军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打造特色亮点,在省委组织的文明河南建设检查验收中为商丘争得了荣誉。三是市区各级文明单位根据《商丘市2014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及分工》,严格按照创建标准、任务,充分发挥优势,以显著的创建成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增光添彩。
(三)2014年文明单位复查、考评情况
一是关于2014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复查情况。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商丘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文明办于2014年8月中旬,对在届省、市级文明单位年进行了年度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将全市所有在届省、市级文明单位名单分别提请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保、信访、法院、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审查把关,并印发了复查情况通报。对中国人民银行民权县支行等12个创建工作滑坡的省、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根据相关部门联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商丘市交通运输局等7个存在问题的省、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二是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考评情况。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和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文明办印发了《关于评选推荐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复查在届省、市级文明单位的通知》,各单位申报,经县(区)、市直文明委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把关、筛选、推荐,所在地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保、纠风、法院等有关部门审查把关,市文明办进行了资格审查。按照省文明办确定的社会评议、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查看奖项、考试测验等五个考评程序,于2014年9月中旬,对各县(区)、市直文明委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推荐的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对象进行了集中量化考评,并现场反馈考评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10月底,根据省文明办统一安排进行了社会评议,11月上旬,在《商丘日报》对2014年度拟推荐的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为期七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情况和综合考评情况,经市文明委主任会研究同意,向省文明办推荐了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等44个单位为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三是关于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考评情况。按照《商丘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商丘市文明单位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文明办制定印发了有关通知,并下达了推荐名额,在年初确定的192个市级文明单位培养对象中,由各县(区)、市直文明委推荐83个市级文明单位考评对象,通过资格认定,确定81个单位为考评对象。2014年11月中旬,市文明办对考评对象进行了百分量化考评。通过量化考评,有7个单位不具备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条件,予以淘汰。考评结束后,市文明办将拟命名的市级文明单位名单分别提交市“六城”联创指挥部,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境、纠风、信访、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审查把关,并进行了媒体公示。通过联审和公示,73个单位符合条件。其中市级文明单位标兵30个、市级文明单位38个、市级文明村镇4个、市级文明社区1个。
四是2014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主要特点。从整体情况看,绝大部分文明单位创建认识进一步增强,创建热情不断提升,创建载体不断创新,创建内涵更加丰富,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高。各级文明单位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文明河南建设相结合、与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着重打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加强硬件建设,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如文明河南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建设、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文明有礼培育、文明交通、勤俭节约等活动,展现了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展树了文明新风,传递了正能量,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重结果轻过程,存在着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单位领导看重的多是文明单位荣誉和文明奖,一把手没有亲自过问创建工作,存在着“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现象,没有把创建工作真正摆在应有的位置,文明示范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二是重评比轻创建,存在着日常管理及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一些单位的创建机制和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创建措施不具体、不落实,创建工作还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还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重硬件轻软件,存在着创建内涵与创建形式不够统一的问题。有些单位只重视硬件建设,忽视创建活动的开展。四是重机关轻基层,存在着创建水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文明单位评选机制不落实、结构不科学的问题,党政群机关比例过高,社区、街道、村镇和新型经济组织结构偏低;有的县(区)文明单位整体创建水平比较好,有的县(区)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普遍比较低;单位之间不平衡,有的单位从组织领导到活动开展,从硬件建设到软件建设都体现出较好的创建成效,有的单位创建工作时紧时松,缺乏常抓不懈的力度。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河南建设的有效载体,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文明单位创建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我认为要做到“三个充分认识到”: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工程。一方面,单位是社会的“细胞”,单位的文明程度在很大意义上决定着整个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建设文明河南,创建文明城市,都要依托各级各单位来组织实施。另一方面,单位的创建活动丰富多彩,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才具有扎实的基础。二是要充分认识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促进实现基层单位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命名表彰的文明单位,是对一个单位工作的综合评价,是一个单位整体发展水平的标志和荣誉。所以说,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能够收到很好的综合效应和整体效应,是促进实现基层单位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三是要充分认识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示范工程。文明单位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文明单位的形象关系着社会文明的导向。通过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有利于把文明和谐的因素渗透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去,倡导文明理念、培育和谐精神。
二、2015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是《省级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和《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新变化。省文明委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正式文件将以省委、省政府两办的名义印发),《办法》新增加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档次,并对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待遇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明确了届满未被重新命名的文明单位相关问题。同时,对行业(系统)创建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我们也将根据新修订的《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对《商丘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今年的省级、市级《测评体系》、《考评细则》与去年的相比较,第一,新增加了两项考核项目:①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情况,②开展文明行业(系统)创建情况;第二,部分项目的分值有所调整,如奖励奖项2013年10分、2014年4分调整到今年的2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013年4分、2014年6分调整到今年的8分,等等。第三,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如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干部职工无不文明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文明旅游记录,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把道德讲堂改为道德讲堂和文化讲堂,等等;第四,知识测验考试方法进行了更改:去年是知识测验考试与现场考评同时进行的,今年的知识测验考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场、统一试卷、集中测试的方法进行,时间和试卷由省文明办确定,具体由市文明办组织实施。
二是今年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二个主题(文明河南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抓住五个重点(发挥优势,体现特色;找准弱项,重点突破;加强教育,提升素质;注重积累,营造氛围;培养典型,示范引导),实现六项目标(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任务,也是一个持续性、动态性的工作过程。提高创建活动整体水平,需要我们突出把握五个重点:发挥优势,体现特色。各单位要认清自身优势,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精心设计创建内容,找准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开展创建活动。要在完成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培育特色、打造亮点,形成自己的创建品牌。找准弱项,重点突破。《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已经上传到商丘文明网。从今年起,市文明办将加大对在届省、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力度,并对新申报的省、市文明单位实行差额考评,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由省文明办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对照标准,尽快组织自查,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整体创建水平。加强教育,提高素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是李公乐市长在“六城”联创会议上提出的2015年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4月8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贾瑞琴主持召开了提升文明素质共创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各单位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和市民教育活动,使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市文明办已经起草并以市“六城”联创指挥部名义印发了《“提升文明素质共创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把此项工作纳入了今年文明单位复查、考评内容,各级文明单位作为全市各示范单位和排头兵,理应积极响应,深度参与、引领示范。注重积累,营造氛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重视创建过程,重视日常积累。首先是创建资料的积累。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创建活动的资料随时搜集,随时整理,随时入档。其次是经验和成效的积累。要重视创建工作的过程,注意积累创建经验,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提升文明水平。第三是创建氛围、文化氛围的营造。要加强精神文明的硬件设施建设、阵地载体建设,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社会宣传媒体、网络媒体教育功能,在本单位本部门网站上开辟精神文明创建专栏、专题,开通官方微博,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互动性活动。培养典型,示范引导。各县(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和示范区、商务中心区党工委办公室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培养新典型,要按照文明单位的结构比例要求,引导各级各类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加大文明社区、村镇、服务窗口、企业的培养力度,扩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覆盖面。
三、今年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年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领导重视、真抓实干、落实责任、全面创建、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创建任务,不断开拓创新,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努力开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新局面。
1、切实加强领导。一是从领导层面讲,主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同志要积极争取单位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通过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行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从工作层面讲,要把相关处室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把各科(处)室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必要依托,通过加强机制建设,组建专兼职队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多种形式,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工作,共同完成创建任务。三是从自身层面讲,主管领导就是创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要善于结合上级精神和本单位实际谋划创建活动,为党委中心工作和单位业务工作服务。通过工作中的“作为”赢得重视,赢得支持,取得主动。
2、重视考核管理。一是强化文明单位日常管理。要立足于根本性地扭转“平时忽视创建,评时刻意争先”和“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不良倾向和问题,着力加强文明单位日常管理。各级文明单位每年都要制定年度创建方案、精心谋划创建活动,搞好年度自查和工作总结,并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公示牌、网络和媒体载体展示本单位的文明创建的成果。各县(区)、市直文明办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中心区党工委办公室要加强对所属文明单位日常创建活动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经验交流、总结推广,使创建工作保持常态。二是强化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落实年初培养制度和年度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没列入年度培养对象不予考评的要求,严格执行年度复查考核工作,对创建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的,给予批评通报、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问题,属于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要查明情况,向省、市文明委提出撤销其荣誉称号的建议并取消下届参评资格;研究探索破格申报制,新的申报制度形成后,在全市创建活动中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将可以破格申报命名上一级荣誉称号。
3、严格落实同创要求。根据省文明办的统一规定,不具备单独创建条件的省、市级文明单位二级机构,可以与上级主管单位共同创建,共同创建的单位原则上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与主创单位同楼或同院办公的单位。二是与主创单位具有直属上下级关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机构。三是单位干部职工人数不超过50人(含50人)。上述条件认定以单位机构编制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为依据,由省、市文明办审核认定。共同创建单位要全程参与主创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创建活动,并一同参加文明单位考核。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原则,共创单位中有一个单位发生问题,主创单位和其他共创单位一同承担责任,一并接受处理。各县(区)、市直文明办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同创的原则和要求,严格把关。
同志们,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让文明之花在商丘大地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