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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
责任编辑:  来源:商丘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4-11-18
各县(区)文明办:

  为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工作,推进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文明办制定了考核评估标准,印发了专门通知(商文明办[2014]71号),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有关考核评估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时间

  201411月2411月28日。

  二、考核评估对象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我市受中央和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及2014年受省支助建设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名单见附件2)。

  三、考核评估方式

  1、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评。

  2、为减轻基层负担,降低考核成本,今年的考核工作采取上报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和音像资料的方式进行。根据资料考核情况,抽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察看考核。

  3、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内容、分值标准和上报资料要求见考核细则(附件1)。考核细则中未列入的学校自主创新性特色活动,可上报专题材料,成效显著的,适当加分。

  四、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1、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评选“全市优秀乡村学校少年宫”的依据,考核结束后编发通报。

  2、受中央资助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考评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90分)、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为落实中央文明办以奖代补政策,在保证中央补助经费总额不变的原则下,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适当增加运转补助经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保持运转补助经费水平,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适当扣减运转补助经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运转补助经费并通报批评。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学校要认真总结一年来少年宫建设管理工作,上报书面总结汇报材料。总结内容参照考评标准要求。

  2、由各县(区)文明办通知本辖区学校少年宫,并指导其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考核资料由各县(区)文明办收齐后统一上报。要求文件资料上报原件,主要经费支出上报记账凭证复印件,图片音像资料上报硬盘。文件资料要按考核标准的大项分类,整理齐全规范,打印材料目录。图片音像资料要按项目分别设立文件夹,分类清晰。

  3、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考核后与其成绩单一同由市文明办存档,不再返还学校,请学校对有关资料做好备份。

  4、资料于2014年1128日前上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科,联系人:张济成,联系电话:0370328998715824796976

  附:

     

  商丘市文明委办公室

  2014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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