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优秀乡村学校少年宫的通知
各省辖市文明办: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切实建好、管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按照省文明委《工作要点》安排,省文明办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乡村学校少年宫。具体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贴近和服务农村未成年人为宗旨,努力探索农村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新模式,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为示范引导,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优势,整合资源,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助、单位帮扶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推动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不断满足农村未成年人基本文化需求,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二、推荐名额
鹤壁市、漯河市各2所,济源市1所,其他省辖市分别为3所,共计50所。每所奖励运转补助资金1万元。
三、推荐条件
1、由各地自筹资金建设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不参与评选);
2、乡村学校少年宫具备基本的活动功能,能满足学生日常活动需要。
3、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文体、科普活动和劳动技能培养,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有图文资料。
4、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辅导员队伍。
5、按照《河南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进行考核,得分达到80分以上。
四、推荐程序
1、各省辖市文明办对自筹资金建设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2、填写《优秀乡村学校少年宫推荐表》,于2012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文明办协调处。
3、省文明办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深入实地查看运行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
4、报请部领导研究审批,确定表彰奖励对象。
五、工作要求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部分自筹资金建设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适当资助,是帮助基层乡村学校少年宫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建宫、办宫积极性,推动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具体举措。各省辖市文明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资格条件,强化工作程序,真正把开展活动好、工作积极性高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评选出来,把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最能产生效果、效益的地方。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推荐工作方案,深入基层调研、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河南省文明办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