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花园乡积极开展“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领导重视,深入宣传发动。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下发了“十星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村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村民代表会,书写标语、发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创评活动家喻户晓。
坚持标准,公正公开。评选“十星文明户”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认真评选。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定初评人选,将审定结果在公开栏公示7天,确保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取得实效。
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由村每年组织一次评选活动,对不符合“十星标准”的农户,予以摘牌,取消荣誉称号。同时严格控制“十星文明户”比例在本村居民户的10%以内,强化激励作用。并将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家庭在子女入伍、推荐就业、办证服务、申报表彰等方面同等优先,在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党员纳新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提高农户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