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我市持续开展了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的、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治理农村“脏乱差”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有条件的村庄进行重点提升,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档次,使“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特别是2013年以来,通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市3200个行政村完成了“三无一规范”集中清理整治任务。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我市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势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当成持续的“美丽事业”做,不大嗡大轰、不大拆大建,100多个示范村处处都有美丽记忆。
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我市不断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力度,几年来,共争取省级资金3.9亿元,市级财政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县(区)整合资金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