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明委、市直文明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第六届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市文明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第六届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丘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10月14日
第六届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文明河南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市文明委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第六届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根据《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评选表彰实施办法》,现就评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河南为主题,通过开展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在各行业、社会各界基层群众中树立一批有较强社会影响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文明市民标兵,在全市兴起学习、宣传、争做文明市民标兵,争当商丘好人的热潮,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范围
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的推荐人选不受年龄、性别、民族、职业等条件限制,只要在评选表彰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商丘市生活、工作或学习时间1年以上且有合法居住权的公民,或者户籍在商丘、工作地在外地的商丘籍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人选。
三、评选条件
只要符合以下一个或几个条件,表现突出或做出特殊贡献者,均可推荐参选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
(一)思想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商丘。自觉履行《商丘市民文明公约》,积极参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建设文明河南。
(二)爱岗敬业。崇尚职业道德,勤学业务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廉洁奉公、勤奋工作,秉公办事 ,不谋私利。自信自强,诚实劳动,务实重干,爱岗敬业,在服务群众中实现自身价值,为商丘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诚实守信。一言九鼎,实干兴商,积极投身政务诚信、司法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优质服务,公道正派,不事欺诈,讲求信誉,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诚恳待人,诚实做人,拾金不昧,树商丘好人形象。
(四)见义勇为。具有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在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或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敢于同一切不法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上级表扬或群众称颂,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产生较大影响。
(五)孝老爱亲。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敬父母,教育子女,夫妻相爱,勤俭持家,健康生活。邻里守望,互相帮助,民族团结,拥军优属,积极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六)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扶弱济困,助人为乐,关爱他人,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口碑。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四关爱”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七)遵守公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倡导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餐桌行动,以自己良好的文明习惯引导社会、影响他人。
(八)修身律已。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明德守礼,尊师重教,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纪守法。仪表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友好,不传谣、不信谣,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
(九)尊重科学。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科技文化知识或特殊技能,崇尚科学,自觉用科学指导实践,为商丘发展建功立业。
(十)移风易俗。反对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勤俭节约,不讲排场比阔气,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
四、候选人名额分配
为广泛树立身边典型,使广大市民学有榜样,比有标杆,本着“倾斜基层、侧重一线”的原则,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候选人在各县(区)、各行业基层从业人员中推荐评选产生。
(一)基层文明委推荐。市直文明委、梁园区文明委、睢阳区文明委各推荐20名,各县文明委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各推荐10名,共130名。
(二)群众推荐。市民群众可登录商丘文明网,查看《第六届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推荐条件,可自荐,也可推荐身边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候选人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wmbxtk@126,或邮寄至商丘市文明办协调科(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1911室,联系电话:3289987,联系人:李相辉)。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0月15日—10月25日)。通过召开会议、播发公告、发放宣传单、办宣传板报、群发宣传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评选文明市民标兵活动的意义、范围、标准条件,使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推荐候选人阶段(2014年10月26日—11月10日)。
各县(区)文明委、市直文明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按照分配的候选人名额,层层遴选推荐,并形成推荐报告,连同候选人填写的《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推荐表》,候选人提供的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于11月10日前报市文明办,同时将个人事迹材料、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个人名义自荐和推荐的候选人,在商丘文明网下载填写《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推荐表》,自行上报事迹材料和照片。
(三)确定初评候选人(2014年11月11日—11月20日)。
1、商丘市文明市民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评选领导小组,上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将取消参选资格。
2、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审查基层提供的纪检、公安、税务、工商、计生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同时考虑人选的界别、地区、行业分布等因素,经评选领导小组初评后,确定100名初评候选人。
(四)社会公示投票阶段(2014年11月21日—11月30日)。
1、实行等额评选。评选领导小组将初评候选人100名提交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在《商丘日报》、商丘文明网进行媒体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群众投票评议。设立评选意见专线电话0370-3289987,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根据投票和群众评议结果,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人选,报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后,由市文明委领导签发表彰决定,正式授予第六届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荣誉称号。
(五)表彰奖励阶段(2014年12月中旬)。
市文明委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向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颁发k8凯发的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商丘日报、商丘电视台、商丘文明网等新闻媒体上对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市文明办将建立文明市民标兵联系制度,听取他们对文明河南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建议。
六、组织领导
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文明办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由市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和市直主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文明市民标兵评选的日常工作,制定活动方案,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各行业干部职工、市区居民和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并明确专人负责评选推荐工作,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提高市民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评选活动成为倡导文明新风的过程,形成人人争当文明市民标兵的良好社会风尚。
七、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确保公正。按照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不弄虚作假,确保推荐的候选人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考验,使评选活动具有较高可信度和权威性,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树立典型,突出重点。要坚持倾斜基层、照顾一线的原则,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市民标兵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让各行各业都有学习的榜样。
(三)发动群众,踊跃推荐。开展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重在参与,重在过程,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在积极组织好自身推荐工作的同时,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市民标兵推荐、评选活动,使文明市民标兵的评选过程变成广大市民自我教育、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舆论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尚,促进商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全面提升。
附件:1、第六届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推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第六届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推荐表
商丘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1
第六届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推荐评选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树群 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
副组长:贾瑞琴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
杨继民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
王仲田 市政府副市长、市文明委副主任
魏昭炜 市政协副主席、市文明委副主任
夏宗长 商丘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
成 员:
刘 兵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银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高 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巍杰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王芳成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许 琳 市文明办副主任
高 凌 市总工会纪检书记
黄丹丹 团市委副书记
李素英 市妇联副主席
戚征伦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家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唐冠军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柳 刚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爱民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 建 市农业局副局长
蔡英奇 市卫生局副书记
路英才 市工商局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第六届商丘市文明市民标兵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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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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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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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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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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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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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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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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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5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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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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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或主管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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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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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明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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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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