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交通陋习,你最恨哪种?”这条微博曾经在网络上红火一阵子,引发广泛共鸣。其中,车窗抛物排名十大陋习第二位。我市针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多管齐下集中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倡导文明出行,拒绝车窗抛物”成为市民共识。
“车窗抛物”发生时间短,流动性强,行为发生人难以鉴定,使得其取证十分困难,这也让一些人有恃无恐。所以车窗抛物需要“群防群治”, 下决心、动真格,多措并举,营造“零容忍”的社会氛围。
杜绝车窗抛物,重要的是提高市民的道德水平。报纸、电视、网络、户外电子屏幕等,都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位置,通过正面引导、跟踪曝光、言论评论、群众讨论等多种形式,表明全社会抵制车窗抛物的鲜明立场。同时,要在学校、社区、主要街道,设立宣传栏,教育广大市民不要养成随手在公共场合丢弃垃圾等不良习惯。
杜绝车窗抛物,还要有必要的监督和处罚作保障。车窗抛物行为,如果得不到惩治,一些人就会形成习惯;只有让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恶习才会逐步销声匿迹。我们一方面鼓励群众利用移动监控设备、手机、相机等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抓拍,利用电话、微博、微信等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让社会的“眼睛”来共同监督,另一方面,硬起手腕用法规“戒尺”来改变陋习,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手软。
车窗抛物,丢弃了垃圾,也丢失了人品。无论驾车还是乘车,用自己的行动来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胡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