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召开了全县各级文明单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省市级文明单位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参加学习的省市级文明单位积极行动,成立领导组织,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学习活动。县计生委、检察院、法院把学习实践活动列入中心组学习的一项内容,由班子成员轮流授课,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文明县城义务劳动;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印制了专用笔记本,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并聘请县委党校讲师为干部职工授课,利用集市设立税法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服务;县工商局、烟草局、民政局把干部职工分成若干个学习小组,分组学习、领导点评,自己命题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考试;县审计局、电业局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机关形象相结合,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什么、怎么学、为什么学”大讨论,领导干部带头记笔记、写心得,并利用单位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学习内容,温故知新。据统计,参加学习活动的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共撰写心得体会53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