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和企业招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将农民工创业工作纳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总体安排,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农民工就业,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是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明确农民工培训的规模和重点,科学规划培训机构的类型、数量和布局,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的投入,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开展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新型农民实用技能的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深入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专项行动,大力推广适用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同时,适时提高并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四是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继续做好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探索完善服务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办法,努力将符合要求的服务业农民工都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推进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大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