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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丘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责任编辑:  来源:商丘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7-06-30
各县(区)文明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党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商丘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       

  商丘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三年行动计划

  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抓手,是弘扬新风正气、建立公序良俗的迫切需要,对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农村“双富工程”,实现人居环境、乡风民风、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三年行动计划》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和省委书记谢伏瞻、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素萍等中央省委领导对商丘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观摩推进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弘扬社会文明新风为目标,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遏制高额彩礼和过重的人情往来、反对封建迷信、打击“黄赌毒”作为重要内容,在全市农村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倡导勤劳致富、节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持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助力脱贫攻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取得明显成效,使农村人居环境、乡风民风、文化生活达到一个新水平,村民用于婚丧嫁娶和人情往来的支出减少30%以上,人民群众对移风易俗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达到50%以上,为实现商丘又好又快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滋养、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引导、村民自治。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综合统筹施策。要深化村民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对移风易俗做出明确规定。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娘协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不断提高自治水平。

  (二)坚持党员带头、群众参与。加强基层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章党规的规范约束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执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带动周围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以良好党风政风促进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要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坚持做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由点到面,示范带动,不断总结经验,然后整体推进,巩固提升。

  (四)坚持道德养成、循序渐进。民间风俗的形成和改变具有其规律性,要把倡导文明新风、革除陈规陋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从村民道德教育和文明习惯养成入手,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最终形成一整套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制度体系,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风尚。

  (五)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从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和农民群众思想实际出发,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民族习俗和传统礼俗,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运动式、迎合式的一阵风,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在实施过程中,对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对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相违背的,要及时予以修订完善,做到以新风良俗取代陈规陋习,切实取得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有效遏制各种形式的陈规陋习,把农村淳朴友善的新风正气树起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

  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村要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并在村显著位置公布。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重点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在农村得到普遍落实。群众对移风易俗的知晓率在80%以上,在遏制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一约五会”(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红娘协会、禁毒禁赌协会、道德评议会)建设全面落实,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实现更加完善的村民自治。高额彩礼的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婚丧嫁娶新风尚逐步形成,群众对移风易俗的满意率在70%以上,群众在婚丧嫁娶和人情往来方面的负担比当前减少20%以上。

  到2020年初,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陈规陋习得到有效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行动自觉,在全社会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文明新风尚。群众对移风易俗的满意率在90%以上,群众在婚丧嫁娶和人情往来方面的负担比当前减少30%以上。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达到全市乡镇和行政村总数的50%以上。

  四、重点任务

  全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

  1.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商丘日报、京九晚报、商丘广播电视台、商丘网、商广网、商丘文明网、商丘发布 、商丘微博、精彩商丘等市级媒体及各县(区)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政策、意义和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刊发公益广告,进行正面引导。组织专题采访,及时对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进行深度报道。

  2.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的具体要求,宣传铺张浪费可耻、勤俭节约光荣的理念,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陋习。各县(区)要在所辖乡镇、行政村建设文化墙,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印发以村规民约和移风易俗具体要求为主要内容的明白纸,用好村头大喇叭、巡回宣传车进行持续宣传。编排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文艺节目,拍摄微电影,深入基层巡回演出。定期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优秀传统文化宣讲等专题教育,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依托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农村集市和道德讲堂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移风易俗宣传进入千家万户,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移风易俗,戒奢克俭、崇尚科学、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勤劳致富,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文化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用好“三·五”基层工作日载体,通过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召开乡村党员大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对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移风易俗教育,及时对有婚丧事宜的党员家庭人员进行正确教育引导。将移风易俗列入乡村党员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内容,让广大党员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4.加强节日宣传教育。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国庆等传统节日,策划开展家庭团圆、文明祭祀、孝老爱亲、国学经典诵读等主题活动,利用农村文艺宣传队深入宣传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的危害,让群众在传统节日中感悟传统美德、感受时代新风。特别是在春节前夕农民工集中返乡和订亲、结婚高峰期,要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和《移风易俗公开信》,向村民、农村餐饮业主、农村流动包桌业主广泛宣传政策规定,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5.加强典型引领宣传。组织宣传一批移风易俗示范村、优秀红白理事会、优秀红娘、好乡贤。征集移风易俗小故事和典型事例,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开展宣传,增强干部群众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认同感。

  (二)建立制度章程,倡导废旧立新

  1.修订《村规民约》。通过召开村支部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充分酝酿讨论,结合本村实际修订《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赡养老人等纳入村规民约内容,每个村都要在村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印发到每家每户张贴,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成为全体村民的共同遵循。

  2.建立红白理事会。全市所有行政村都要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的乡贤等专门人员参加,选出会长,负责全村婚丧事务的操办,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在村显著位置公布。执行事前报备、事后说明制度,不按要求办理的,村红白理事会不得参与理事,同时取消事主在村内的各种评优资格,不得享受低保等政策,不得享受相关福利待遇。以县(区)为主体,加强对红白理事会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村民在婚丧事务中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3.制定红白事参考标准。各县(区)要提出当地的红白事参考标准,各村在村民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充分体现自治原则,废旧立新,制定本村具体操办标准。由村红白理事会与村民签订承诺书,向每户发放明白纸,做到家喻户晓。

  4.建立道德评议体系。全市所有行政村要普遍建立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红娘协会、禁赌禁毒会,实施村务监督、开展乡风评议、批评不良现象。在村务公开栏展示移风易俗规定落实情况,制作“善行义举榜”,公示村民身边的好人好事,公示家庭子女赡养老人情况,弘扬孝老爱亲传统,展示团结和睦家风。

  5.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加大对村居(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为移风易俗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开展专项整治,迅速推进落实

  1.抓重点人群。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示范带动群众。要求全体党员、各级干部、教师、医生等公职人员和基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人物、农村基层工作人员都要进行移风易俗承诺,签订承诺书。建立办事申报制度,喜事于事前10日,丧葬事宜于当日向所在村红白理事会报告并登记,以身作则,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工作。

  2.抓重点行业。各县(区)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红娘协会,加强对辖区内婚介公司从业人员、农村婚姻介绍人的教育培训,全县(区)统一颁发红娘证,实行红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日常管理,强力遏制高额彩礼和婚介乱收费行为。加强对农村流动包桌等相关服务行业的管理,规范流程、标准和卫生要求,杜绝大操大办和大吃大喝现象。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整治封建迷信殡葬用品销售,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

  3.抓督导巡查。以乡镇为主体成立专项整治督查小组,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基层农村进行督导检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有关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抓好典型带动,强化正面引领

  1.试点村镇带动。发挥我市前期试点中典型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的带动作用,发挥市级以上文明村镇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村镇开展移风易俗工作。

  2.典型人物带头。坚持党员带头,做好表率,各项新规定的实施要从党员和干部家庭开始。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好妯娌、好媳妇、好婆婆、致富带头人、新乡贤等各类先进典型所在的家庭,要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协力推动农村风气的改善。

  3.搭好惠民平台。各级工会、团委、妇联要发挥优势,定期组织青年相亲活动,策划举办集体婚礼。利用各级“道德讲堂”,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勤劳致富的价值观,自觉形成要自立自强,不要高额彩礼的新型婚恋观。

  4.讲好新风故事。积极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普及,以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为原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旧礼俗的危害,讲好移风易俗典型故事,倡导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5.搞好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把建设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推动移风易俗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厨、改圈、改厕等工作,推动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以良好的人居环境滋养文明新风,到2020年全市50%以上的村镇要达到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要推动文明县城、文明乡镇创建向所辖乡镇、村延伸拓展,带动城乡一体共建;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群众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让广大群众时时感到文明新风就在身边;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移风易俗光荣户等创建活动,开展好媳妇、好婆婆、身边好人、孝子孝媳、美德少年等评选表彰活动,在群众身边树立可学可比的典型;建好用好道德讲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阵地,开展群众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和节日民俗活动,让农村文化生活美起来,形成强大正能量,以优秀传统文化潜移默化地教育引导村民形成新习俗、新风尚;要进一步加大“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力度,让群众享受到创建带来的实惠,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增强群众参与创建活动、建设文明乡村、践行文明风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五)完善评价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1.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核体系,对于因高额彩礼和豪华葬礼不能得到有效遏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风气盛行、农村社会问题突出等受到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参评资格。把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村的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考评复查的指标内容。把第一书记所驻村的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派出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把“三·五”基层工作日联系村的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市、县、乡三级联系人派出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要与所辖乡镇签订《移风易俗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要与所辖村签订《移风易俗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严格奖惩标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区)定期召开移风易俗工作领导组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对移风易俗的社会效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保实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要求。

  3.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市、县(区)定期进行督查督导,乡镇开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全市通报典型违规案例和相关处理结果,确保农村红白事大操大办得到有效遏制。

  4.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对村内红白事办理情况进行公示。依托商丘文明网,建设全市移风易俗网上展示平台。依托国调队,定期开展各县(区)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社会调查,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记者进行明查暗访,对大操大办特别是借机敛财等行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任务重、困难多、阻力大,是一场攻坚战。建立健全党委统一引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乡(镇)村具体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级部门、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份内职责,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党委政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马上办抓落实”机制,强力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移风易俗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真正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尊严的职业、农村成为富裕、美丽、和谐的家园。文明办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纪委负责查处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部门要做好在全市党员中的宣传贯彻和推进落实工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快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进乡村,建好用好乡村文化阵地;各涉农部门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民政部门要在婚丧事服务各环节强化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在婚姻登记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移风易俗告知书,在向新人颁发结婚证书时,同时发放移风易俗明白纸(由市文明办统一提供文本格式,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印制);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门要根据移风易俗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提供可靠保障;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妇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移风易俗,针对当前农村适龄青年女子大量外出务工、流失问题严重、农村青年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农村和谐安定隐患突出等矛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务工青年联谊会、相亲会等,推动农村青年男女相亲相爱、组建家庭;团委要发挥青年的主力军作用,引导女青年不收高额彩礼,动员广大青年摈弃陋习,组织举办集体婚礼,推动树立文明嫁娶新风;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推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要加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要通过召开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树立样板,推进工作。要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作为农村各项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督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密度和力度,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检验实际工作成效。要研究制定移风易俗考核评价办法,将其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范围,半年、全年在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时,一并报告移风易俗的工作情况。

  (四)实行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本地本部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发现因严重大操大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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