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镇、村主要出入口、道路沿线、活动广场等,设置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广告牌、文化墙、宣传栏等,与周围环境协调融合;
2)村规民约及时修订完善,内容明确,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在镇、村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长期公布,群众知晓率达80%以上并自觉遵守;
3)设计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载体,经常面向广大村民、青少年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多种形式传承乡村文脉,弘扬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形成浓厚的崇德向善氛围;
4)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等评选表彰活动,有活动记录、公示公告、典型材料,在当地形成广泛影响;
5)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章程具体明晰,开展移风易俗,治理婚丧事大操大办、“黄赌毒”、封建迷信等工作扎实有效;
6)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每个村有1支以上志愿者队伍,能够就近就便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流动儿童、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有活动记录。
7)开展网络文明进村镇(社区)活动,有网络公益、网络文明传播活动记录,引导村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
参加测评的村、镇,符合上述7项为a;符合6项为b;符合5项为c;其余情形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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