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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德模范故事汇”节目汇演和基层巡演的通知
责任编辑:  来源:商丘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4-06-09
  关于开展“道德模范故事汇”节目汇演和基层巡演的

  通    知

  各县(区)、市直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进“道德模范故事汇”基层巡演活动深入开展,市文明办决定于近期组织全市“道德模范故事汇”节目汇演、巡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编排

  各县(区)、市直文明办,要遴选有代表性的“道德模范”或“身边好人”为故事原型,组织专业人员对其事迹进行艺术创作,并组织专业演员排演,编排推出真实生动、感人至深的文艺作品。节目可采用讲述、曲艺、情景剧等艺术形式,节目时长在10分钟左右。节目编排要在5月底前完成,并将故事原型、节目名称、文艺形式、演出人员、节目时长等,于525日前报市文明办协调科(邮箱:)。

  二、组织汇演巡演

  6月初,市文明办将组织全市“道德模范故事汇”节目汇演及基层巡演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县(区)、市直各编排一个节目参加汇演。通过汇演选出6个优秀节目组成基层巡演团队,到各县(区)的社区、村镇及市直单位、大中专院校巡演,每地至少演出一场。节目汇演时,将请市、县(区)文明委领导出席,并全程录像,在媒体展播。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直文明办要高度重视节目编排、汇演工作。要精心遴选典型人物,确保事迹具有时代性、代表性;要精心组织创作,确保节目内容充实、形式新颖;要精心安排排练演出,确保节目质量高、感染力强;要精心组织好巡演活动,确保受众面大、社会效果显著。活动过程中,市文明办将及时刊发各县(区)、市直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将编发专题通报,表彰先进。

 

商丘市文明办  

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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