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迅速掀起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热潮,进一步推进我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工作,提升文明创建整体水平,5月12日上午,市文明办召开全市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工作会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银波,市文明办副主任耿云峰、许琳,市文明办副调研员刘岚出席会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刘银波
本次会议由市文明办副主任耿云峰主持,各县(区)、市直文明办主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全市在届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市直、梁园区、睢阳区、示范区在届省级文明单位以及列入2017年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培养对象的单位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共2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河南省文明办《关于做好在届文明单位复查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商丘市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市文明办副主任耿云峰主持会议
市文明办副主任 许琳传达省文明办《关于做好在届文明单位复查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文明办副主任 许琳
市文明办副调研员刘岚出席会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银波总结并回顾了2016年度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工作。刘银波充分肯定了去年以来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刘银波指出,2017年全市文明单位创建要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立足实际,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拓展领域,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刘银波强调,2017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很多新变化。一是省、市级文明单位届别的新变化。从2016年开始,河南省文明单位(含标兵、社区)的评选周期由一年一评五年一届改为三年一评三年一届,2016年为新的评选周期起始年,2017、2018年不再进行省级文明单位(含标兵、社区)的评选。市级文明单位(含标兵、社区、窗口)的评选周期由一年一评五年一届改为一年一评三年一届。二是部门联审相关规定的新变化。根据省文明办《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单位(含标兵、社区)推荐评选办法》的规定要求,修改了部分联审结果的适用标准。我市把发生严重不诚信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发生重大社会舆情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作为“一票否决”的条件。三是文明单位考评方式的新变化。2017年《河南省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试点运行,在届全国文明单位和2015、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单位创建资料要利用系统实行网上申报。最后刘银波要求,各级文明单位要在“三﹒五”基层工作日、大气污染防治、脱贫攻坚、“马上办抓落实”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文明单位表率作用,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中担任主力军。要围绕测评标准开展创建,全面提升我市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全国文明单位,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郁就市地税局如何探索出一条符合商丘实际、富有地税特色的文明创建之路,怎样实现文明单位创建与地税事业的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郁经验交流发言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国网商丘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景胜就商丘供电公司立足文明创建新起点,推动供电企业新发展做了简单的介绍。
国网商丘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景胜经验交流发言
省级文明单位,市第一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赵永森就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文明之花香溢校园,和谐之美增添风采的主题,向大会做了简单的经验介绍。
市第一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赵永森经验交流发言
市级文明单位,商丘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宋勇就商丘市城市管理局以凝聚文明力量,续写城管辉煌为主题,向大会做了详细的介绍。
商丘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宋勇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