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红花戴起来,拥军妈妈笑颜开。经民权县人武部、财政局积极协调,民权县举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集中发放活动,胸戴大红花的军属从县财政、人武部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优待金红包。
据该县财政部门负责人介绍,民权县722.54万元优待金将在“八一”建军节前全部发放到886名义务兵家庭。
为鼓励广大适龄青年勇跃参军,保家卫国,民权县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切实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得到及时足额落实。该县按照上级“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2014年度该县农村义务兵优待金补助标准调增为每人每年6688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标准为每人每年11520元。
针对今年征兵时段特点,全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到“八一”建军节前,这一举措产生了良好的激励效应,许多民权籍在外打工青年和高校学生通过父母表达了返乡参军和献身国防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