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市民文明公约是全体市民广泛认同、共同信守的文明约定。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市文明办在旧版《商丘市民文明公约》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采取广泛征集、初选、专家评审的方式,征集修订了《商丘市民文明公约》(2018年版)、《商丘市民文明行为十四条》。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广大市民的修改意见(即日起,为期一周),如有意见、建议或者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文明办反映。
联系地址:商丘市文明办506房间
联系人:陈冬雁
联系电话:0370—2619967
电子邮箱:sqszyfw@126.com
商丘市文明办
2018年7月9日
《商丘市民文明公约》(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
爱党爱国,自信自强;传承文明,实干兴商。
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诚信有礼,敬业创新。
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举止文明,爱护环境。
孝老爱亲,邻里相助;健康生活,文明上网。
志愿服务,争做好人;扶弱济困,共奔小康。
《商丘市民文明行为十四条》征求意见稿
有序排队不喧哗,举止文明不粗俗;
公共空间不占用,公共场所不吸烟;
垃圾分类不乱扔,生态环境不毁损;
循线泊车不乱停,礼让行人不抢行;
乐于助人不旁观,诚信经营不欺客;
适度点餐不浪费,红白宴请不攀比;
文明养宠不扰民,理性上网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