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陈润儿省长在全省文明委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文明城市创建“三带”工作机制,近日,商丘市制定下发了《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和《文明单位结对帮扶背街小巷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全市文明城市建设“三带”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分层次帮扶机制。“三带”工作由商丘市文明委牵头,市文明委主要指导市直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主城区社区(村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梁园区、睢阳区文明委和示范区机关党委主要指导所属文明单位与社区开展背街小巷结对整治活动;各县文明委参照市文明委做法开展相应活动。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要求文明单位与基层建立结对共建工作台账,做到活动有记录,帮扶有措施,经费有保障。发挥文明单位的人才资源优势和精神文明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帮助社区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使社区居民素质、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创建标准全面达标。
三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为保证“三带”工作开展效果,市文明委制定了检查督导方案,将122家市直文明单位分成四个组,采取翻阅台账、谈话了解、实地检查等方式,每周检查一个组,每月对“三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覆盖督导,每季度发布一次督导通报,有效保证帮扶工作落实。
四是建立基层反馈机制。委托商丘市国调队设计问卷调查表,每季度对受助社区(村镇)、背街小巷居民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结对情况反馈,分析汇总,形成反馈报告,根据报告对全市“三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督导通报一并下发。
五是健全效能考核制度。商丘市把各文明单位和社区(村镇)共建情况与文明单位考评、复查和社区(村镇)工作业绩相挂钩,凡因工作不实标准不高影响全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大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社区(村镇)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在文明单位考评复查时扣除相应分值,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称号,所在社区(村镇)取消市、县两级的评先表优资格。
“三带”机制的建立完善,充分体现了“创建为民”“全民共享”的创建理念,有力的推动了我市社区建设发展,激活了城市“细胞”功能,成为了我市“百城提质”建设工程和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起到有力的助推作用。(商丘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