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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应该不惧“现场直播”
责任编辑:  来源:商丘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6-09-27

  人在江湖飘,常常被拍照。

  兜里天天装着手机,手机装着摄像头,很多人习惯随手拍拍蓝天白云,拍拍旅游景点,拍拍演出现场,或者拍拍街头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然后传到微信、微博或者网络论坛里。结果那些拍蓝天白云的没事,拍街头执法人员执法的有人却“摊上大事”了:今年5月,兰州财经大学学生因拍摄民警粗暴执法,被民警强行带回派出所,“屁股被打开花”;今年6月,郑州市大石桥西南角百文眼镜城内有人不幸坠楼身亡,在警戒线外正常采访的记者竟被警察带人强抢相机,并被威胁:“再不走,以妨碍公务拘留你!”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出现这样的事情的确让人心寒。然而,随着规范执法的步伐加快,这样的事件也许会成为“过去时”。

  媒体报道,近日公安部举办了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拿出了应对规范,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要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夺取拍摄器材,或强行要求删除。

  法治社会,遇到矛盾和纠纷,谁对谁错,该得到补偿还是该得到惩罚,大家都想把处理过程看得明明白白,最怕的是不明不白。新媒体技术突飞猛进,全新的舆论传播格局,使社会监督力度空前加大,执法者如何执法,不仅要求被知道,更要求被看见。公安部这次规范执法的培训,无疑会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便于民众监督执法行为,实现“阳光执法”,不少网友纷纷点赞。

  让规范执法被看到,也就是让公平正义被看见。作为执法者,执法过程应该不惧“现场直播”。

  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不仅有助于改善民警形象,也有利于公安民警的自我保护,便于在有争议的情况下“有据可查”。镜头是不会说谎的,它是忠实的记录者。近年来,公安部在全国政法机关率先部署开展了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工作,积极推进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执法记录仪已经成为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执勤执法工作的“利器”。

  自拍都不怕,何惧他人拍。只要拍摄者不影响民警办案,只要没有闯进警戒线,就可以让他们围观,也可以拍摄;如果是出于案件保密的需要,完全可以采取拉警戒带、人墙等方式进行隔离,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未成年人信息的,可以告知拍摄者自行删除,严禁外泄。

  当然,拍摄者拍摄执法场面,“初心”应该是为了监督。那些拍摄到执法现场惊心动魄的场景,就随便发到网络、微信,满足一时之快之举不可取;至于拍摄到的被执法当事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在案件没有尘埃落定之时,随意发布可能侵犯他人隐私,从而触犯法律的底线。所以拍摄者也应增强法治意识,才能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真正帮忙而不添乱。(胡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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