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天蓝、地绿、水净”目标,我市确定了以生态文明为统领、绿色发展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深入开展以“蓝天工程”“碧水工程”“清洁家园行动”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治理,全市生态环境实现整体好转。即日起,本报开设“美丽商丘谱新篇——商丘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巡礼”栏目,全面展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和经验做法,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资源观在商丘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态度,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跨越发展,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
制度就是态度
今年的3月12日是第40个植树节,市委书记王战营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在夏邑县开展了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活动中,王战营向全市发出了“全力打造‘绿水青山’的生态体系,持续商丘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的号召。
当天,《美丽商丘生态体系建设实施专案》和《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专案》两个专案印发。
制度就是态度。对待生态文明建设,商丘的态度从不含糊。
十八大以来,一个个对接中央、考虑全面、思虑长远、措施得力的制度的颁行,全面夯实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
十八大以来,我市生态环保制度不断完善——《商丘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商丘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商丘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商丘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商丘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等制度措施先后颁布实施。
十八大以来,围绕生态环保展开的执法督察越来越严格——去年,全市环保系统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59起,罚款金额523.5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犯罪案件4起、行政拘留27人。今年1月至3月份,全市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7起,罚款金额44.8万元。
制度的现实功能是强力的,长远效果是潜移默化的。如今,“生态”已是我市各项工作的出发点,“绿色”已是我市的发展方式,“环保”已成为市民生活的新风尚。
攻坚扩展空间
今年春天,30多年没“回”过柘城的白天鹅回来了。那几天,白天鹅飞翔、游泳的照片刷爆了柘城人的朋友圈,人人为城市的生态宜居而自豪。
纵贯中心城区的蔡河,如今已成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张名片。省长陈润儿三次踏访蔡河,对蔡河从“臭”到“美”的变化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水清了、地净了、天更蓝了。短短三四年,商丘的城市环境变化翻天覆地。”市民张国权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我市持续开展了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土壤综合治理、国土绿化、清河行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攻坚战。
依托实际,积极创新。针对拆迁过程中的扬尘,我市独创“城市拆迁施工申报、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质量”五步法,牢牢“锁住”扬尘。
坚韧不拔、前仆后继,民权林场三代务林人坚守68年,把青春和汗水无私地奉献给培育“绿色长城”,在全国、全省引起强烈反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个个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攻坚战,不断拓展着商丘的发展空间。从中,市民获得幸福,城市获得进步。
绿色引领发展
雨后,位于虞城县高新区的电镀中心,一派火热的施工景象。
“这是豫东唯一的电镀中心,将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虞城县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瓶颈。”中心总经理吴海运自豪地说,中心的绿色生产方式将大大加速虞城县支柱产业五金工量具行业的转型。
如今,这类符合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具备先进环保设施的企业,已是我市产业发展的标杆。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断的积极实践,使我市走上了环境与经济同步提升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去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7天,pm10平均浓度107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59微克/立方米,三项主要考核指标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个出境河流断面达标率为90%,中心城区9条内河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与此相应的是,去年,我市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居全省第1位,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均居全省第2位,实际利用省外资金总量居全省第3位。
美丽商丘的绿色发展实践,正在让商丘的“天更蓝、水更清、绿更浓、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幸福”成为现实。(商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