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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文明家庭创建方案
责任编辑:  来源:商丘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6-05-2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按照《河南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的要求,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文明促社会文明,进一步推进文明商丘建设。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河南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的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提高家庭和谐程度与幸福指数为目标,大力弘扬文明新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家庭,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为建设经济强、城乡美、活力足、社会安、生态好、百姓富的魅力商丘贡献力量。

  二、创建范围

  全市城乡家庭。

  三、创建标准

  (一)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倡导文明。

  (二)热爱学习,积极进取,创业敬业,勤政廉政。

  (三)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孝老爱亲。

  (四)崇尚科学,移风易俗,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五)勤俭节约,爱护环境,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四、推荐办法

  (一)组织推荐。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程序和条件,择优逐级向妇联推荐,确保所推荐的家庭群众认可,在引领家庭建设和社会文明风尚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群众自荐。在商丘文明网设立自荐区、推荐区等,家庭可自行登陆网站,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区)妇联申报。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家庭成员的积极参与是推动活动开展的关键,必须把宣传发动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创建标准和参与渠道,宣传各类家庭典型等,形成“家家争创文明家庭,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扩大群众参与的覆盖面,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6月份,召开市级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具体安排文明家庭创评工作。

  (二)开展活动。在创建活动开展中紧紧围绕家庭这个主阵地,重点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开展“文明新风进家庭”活动。以争创“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书香家庭”、“绿色家庭”等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家庭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和优良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晒家庭幸福照、讲家庭幸福故事等活动,激励更多的家庭学先进、当先进,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养,以家庭文明促社会发展。二是开展“法律知识进家庭”活动。广泛运用网站、微信、手机报、公益广告等新媒体,在家庭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将法治精神融入每个家庭的价值观。三是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加强家庭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家庭助廉意识,建设积极向上、勤政廉政的家庭文化,发挥家庭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四是开展“志愿服务进家庭”活动。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特困群众”为服务重点,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志愿服务成为家庭成员的自觉行为。

  (三)评比表彰。市妇联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各县(区)、市直单位推荐和群众自荐的文明家庭材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于8月份进行命名表彰。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建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的总体规划,同督导、同检查、同评比,从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家庭文明素质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活动具体、措施得力。开展创建活动要求主题突出、富有特色、家庭参与面广。推荐的市级文明家庭要求事迹突出、群众认可,能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市直各单位每个单位至少推荐    

  市级文明家庭候选户2户,梁园区、睢阳区至少推荐市级文明家庭候选户100户,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夏邑县、虞城县、柘城县、宁陵县、睢县、民权县每个县(区)至少推荐市级文明家庭候选户50户。推荐市级文明家庭候选户要上报500字主要事迹简介,填写市级文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所有材料各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市妇联组宣部(邮箱sqsflzxb8859@163.com,联系电话3288859)。上报的市级文明家庭候选户要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候选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三)强化督导,总结宣传。建立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对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县(区)、村镇、社区不得申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已申报和挂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并利用事迹报告会、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辐射面,确保全市文明家庭的达标率。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对文明家庭实行动态管理,认真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各县(区)、各单位的文明家庭创建表彰工作,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自行安排,确保创建实效。

  附:商丘市文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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