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商丘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乱停、乱放、乱闯、乱行随处可见,这种非法营运、无序发展的乱象不仅严重影响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为切实加强商丘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改善市区市容市貌,维护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从
7月10日开始,集中开展依法整治规范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商丘市成立了由市长李公乐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大刚,市政府副市长王仲田任副组长,20家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依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就政策制定、统筹组织、宣传教育、摸排登记、低保办理、就业培训、联合执法、经费保障、废旧回收、残疾人代步专用车置换、车辆销售管理等具体任务进行责任分工。
二、制定政策措施
在充分调研、集中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商丘市制定了《关于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从7月10日开始,分宣传发动、排查登记、集中整治、规范管理四个阶段。采取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设置禁行区域,二是电动四轮车参照机动车管理,三是加强三轮车规范管理,四是统一置换残疾人三轮车,五是强化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源头治理,六是积极实施综合帮扶,七是提升城市公共运输能力,八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商丘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明确了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
7月10日,商丘市召开了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城管、残联、交通等部门负责人分别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整治工作采取哪些措施、提供什么扶持政策、如何置换残疾人三轮车、如何提升城市公共运输能力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7月13日,在商丘日报、京九晚报等市属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依法整治规范商丘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通告》,并连续多日向市民群众解读依法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7月20日,正式向媒体公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申领标识牌流程》。全市还利用户外led广告屏及时宣传依法整治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与群众面对面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工作,积极营造了政府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有序推进
7月14日,商丘市召开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的实施意见,与会人员就各自职责、存在的问题和要求进行了讨论。7月16日,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了解当前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7月27日,市长李公乐主持召开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治规范工作情况汇报并讲话,就工作开展,李公乐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定整治信心。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群众的呼声,各区、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坚定信心,做好整治工作。二要做好治理前期工作。重点是明晰政策、广泛宣传、澄清底数、制发标牌、发展公交、搞好帮扶。三要严格按照方案整治。坚持文明执法,保持社会稳定,加强基础建设。四要形成整治合力。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目前,市区各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正在进行排查摸底,进行登记造册,同时进行免费审核和挂牌办证。下一步,通过全市上下的一致努力,依法规范整治工作必将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更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