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司法局努力发挥法律援助职能,整合资源,增点扩面,简化手续,畅通渠道,把法律援助送到困难群众的家门口,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困难群众的心窝里。
一、增点扩面。在已设立199个受理点、53个工作站、22个律师值班室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13个受理点、9个工作站、3个律师值班室,升级改造了4个标准化接待室,受理点设到了乡镇街道(居),工作站联系到了工、青、妇、老、残等特殊群体,加上4069名村(居)联络员,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二、简化程序。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绿色通道”。对下岗职工、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等实行免经济困难审查,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涉及农民工的医疗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和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律免于审查经济状况,直接予以受理;二是取消法律援助门槛。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城市居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农村居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执行;三是畅通渠道。除通过中心、受理点、工作站、值班室受理案件外,对有对有特殊情况、实际困难的群众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网上受理、上门受理等服务。
三、升级热线。对“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进行升级改造,推行早8点至晚8点(含星期六、星期日)执业律师不间断值班,及时为来电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对需要法律援助的进行一次性告知等。
四、新增案件受理范围。今年把涉及环境领域的大气污染侵权纠纷、水污染侵权纠纷、噪音污染侵权纠纷、放射性污染侵权纠纷和涉及农资领域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五、异地协作。建立了与省内外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等方面协作机制,群众可就近在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六、接受监督。每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发放有监督卡,并对受援人跟踪回访,接受受援人监督。
目前,我市辖区内居民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利,出门半小时就能找到法律援助受理点或联络员,足不出户也可申请法律援助,从而缩短了与群众的地理距离,拉近了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今年以来,已受理案件167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5%,挽回和争取经济利益1339.6万元,接待群众咨询1052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