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制定“美丽乡村”实施方案、路线图、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
二是完善城乡规划。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结合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让居民真正感受到“生活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打造“宜居、宜商”的美丽乡村。
三是搞好美化、亮化工作。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重点治理村庄及道路沿线“八乱”,即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或到指定地点掩埋,偏远地区可采取焚烧处理方式;在全面治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改路、改水、改厕、改圈,对村庄进行环境美化,使村庄人居环境更加优越,达到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塘净化的美化标准。
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基础建设、环境保洁、村容美化、村务管理等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聘请一定数量的村庄环境监督员,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采取乡、村、群众共同投入的资金筹集模式,建立乡、村长效保洁队伍,并积极探索农村环境物业化管理新途径。
五是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扎实推进示范村产业特色化发展进程,积极鼓励和引导全民创业,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深化精神文明创建,繁荣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真正使创建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河南商丘夏邑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