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四措施预防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入夏以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暑期学生溺水预防工作,实施四项措施防范暑期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一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校讯通、电话等形式将预防溺水常识传达到每位教师和学生家长;切实增强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四不游泳”,即: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二是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村委会的密切联系,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河湖和水塘、水库的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是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责任制,校(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每位班主任、每位教师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责任,把校园安全管理网格化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严格执行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应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杜绝溺水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和误报。(商丘市柘城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