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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将成为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
责任编辑:  来源:商丘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6-05-05

  周树群在调研商丘古城保护立法工作时要求

  高质量完成我市首部 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5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树群、副主任王琦带领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市文物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学专家到睢阳区调研商丘古城保护立法工作。副市长王仲田陪同。

  周树群一行实地查看了商丘古城保护规划区域及陈家大院、宋家大院、各城门、古城墙、美人胡同、城隍庙等重点古迹遗址,详细了解了古城保护建设项目推进等方面的情况。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在听取了汇报后,周树群对古城保护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做好古城保护立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商丘古城保护建设已经为古城保护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随着建设步伐加快,古城保护立法工作尤为迫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古城保护立法顺利推进。二要民主立法。把发扬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广泛征求人民群众、专家学者、各个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立法工作成为反映民意、集思广益、解决问题的过程。三要科学立法。坚持“立得住、真管用、可操作”的原则,对立法涉及到的区域规划、保护范围、保护内容、保护标准、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及各项保障等问题进行进一步论证,确保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四要通力协作。做好古城保护立法工作需要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努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增进共识,达成一致,以政治家的眼光、专家的水平、工匠的严谨,确保商丘古城保护立法工作圆满完成。

  据悉,《商丘古城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目前正处于进一步征求意见、研究论证、修改完善阶段。(记者 孔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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