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流浪街头无家可归的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商丘市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民政救助工作的兜底保障作用,对陷入临时困境、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切实让流浪乞讨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一)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对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处于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无偿提供救助。(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商丘市人民政府建立了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管理网络,市、县(区)人民政府设有救助管理站,乡级人民政府设有救助管理所,村(居)民委员会设有救助管理点,分级负责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三)分类施救、快速反应。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基本情况的,先实施救助,再查明情况;对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送至就近医院救治。
二、建立组织
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科(股)室、救助管理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统筹、指挥、协调等工作。
三、救助内容
(一)救助对象。商丘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陷入困境、居无定所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救助内容。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对救助人员提供御寒保暖的衣被、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救助管理机构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对有k8凯发的联系方式的,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流出地的,提供免费乘车凭证。(三)救助方式。一是在救助管理机构内接受救助。二是实施街头救助。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将加强对车站广场、繁华街道、公园绿化带、背街小巷、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建筑拆迁工地、废旧厂房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三是设置临时救助点。在流浪乞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活动的区域,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避寒场所,同时配备必要的避寒衣物和食物,对不同人群实施针对性救助,提供临时庇护。
四、救助时限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时限:从即日起至3月15日。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当您发现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时,请告诉他们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在紧急情况下,请拨打110、120求助。
全市救助管理机构联系电话:
民政服务热线:12349;商丘市救助管理站:2835722或2813409;示范区救助管理站:15993965591;梁园区救助管理站:2572559;睢阳区救助管理站:18803707979;夏邑县救助管理站:6112589;虞城县救助管理站:15729219657;柘城县救助管理站:15237017158;宁陵县救助管理站:18037758866;睢县救助管理站:13781443616;民权县救助管理站:6015362。(商丘网)